法律问答

两人离婚了,孩子的监护权归我,她什么都不要,需要签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1-03-31 09: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判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父母双方都仍然享有监护权,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若一方反悔,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和对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但如果达不成协议,则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