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被精神病不比较严重但又装比较严重来搔扰他人的精神病人应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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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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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如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当时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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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