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救助站限制流浪者,人身自由合法吗?

其它
2021-03-31 06:4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行政处罚是有相关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认定会根据具体违法行为作出。
  • 行政违法的认定有以下几点:
    1、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