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女人,和男人订婚同居怀孕了。因为身体不舒服没能留住孩子,和男性感情破裂登记结婚不到一年,男性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和生活中的其他费用合计12万美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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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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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收受对方彩礼,按法律规定要退回。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以及女方是否生育子女判决退回彩礼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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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没领结婚证收受对方彩礼,按法律规定要退回。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以及女方是否生育子女判决退回彩礼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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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