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听说我的手指断了,去那里鉴定。鉴定需要更多。但是,我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上的保险。只有一张工作卡,我干了好几天,还没有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30 16:3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可以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赔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员工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是有期限限制的,所以在受到伤害之日起什么时间内该去的就必须去,除非有特别情况才可以得到延长。
  • 发生工伤后,员工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接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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