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6年1月14日进入公司,申请退休日期为2017年4月1日。进公司以来,使用者至今没有和本人签订过劳动合同。本人未满17岁未满18岁。公司经理说:我5月1日必须上班,2日终于退休了。如果1号不上班的话就不能拿工资当矿工。本人1号的退休书到期了。我5月1日不应该上班,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30 15:5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通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如果劳动者没有按时得到应得得工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后同提出离职。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员工从单位离职的,就其社保而言,可以将社会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城市以个人身份续保。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即可: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如有需携带)和社会保障卡。
  • 劳动仲裁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就可以到期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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