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周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加害者也签字承认死亡,但是警方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该怎么办呢

2021-03-30 15:0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当事人签不签字都一样。并不影响什么,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如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庭审过程中若无相反证据推翻该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信该认定书上的责任认定。

    其实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二是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 你好,如果交警迟迟不作出认定可以先问下交警是什么原因,超过一月的话你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复议,另外建议委托律师及时起诉解决,计算相关赔偿,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
  • 你好,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抚恤金、生前扶养人的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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