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进公司的时间是从2017年2月25日到2018年3月27日,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主张什么?我可以申请双倍的工资赔偿吗?赔偿几个月?

仲裁
2021-03-30 14:1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签之后合同文本交付给了劳动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该情形应视为劳动者以实际行为表明接受所代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不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停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反之,代签之后没有把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或者交付劳动者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了异议,用人单位没有纠正的,代签的合同无效,可以主张二倍工资。但以次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部分省市不支持。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您好,正式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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