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死亡,加害者逃跑后被逮捕回来,现在被判刑,民事也被判刑,保险公司赔偿,个人没有赔偿,所有者被执行,我们应该怎样返还剩馀的赔偿金额呢?

2021-03-30 12:5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曾经在第七十一条规定:“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驾驶人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由驾驶人承担;
      
    (二)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承担;
      
    (三)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授权驾驶机动车的,由驾驶人承担;

    (四)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就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负担事先已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有何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车辆发生事故,只要有这些原因,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中地震引起的车辆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不赔,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未及时年检,没有有效的行驶证,按车损险条款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不赔,在维修期间发生事故,如维修工人驾驶你的车辆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的。
    报案不及时=不赔,车辆丢失了,必须马上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且报案。如果48小时内未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出事了先联系保险公司,这点大家一定要牢记,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不赔。
    撞人后产生的精神损失费/诉讼/仲裁费用=不赔,撞了人不是不赔钱,一旦发生了撞人的事故,在责任限额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会负责理赔的,但是对方如果和你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负责理赔这部分费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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