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月份申请陪产假,6月份辞职。我必须休陪产假吗?

妇幼权益
2021-03-30 12:3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殊假期,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 陪产假由各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有,长度范围差异比较大。河南、甘肃、云南陪产假期限最长,有30天。陪产假最短的天津、山东只有7天。安徽和陕西都给异地居住的夫妻20天陪产假,不异地的夫妻,陕西的陪产假有15天,安徽只有10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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