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女方,女方现在已经嫁人,但女方之前的配偶不愿意签名,孩子才五岁,那么怎么才能改名字呢

离婚
2023-04-17 07:1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 孩子两岁以下由女方抚养
  • 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 法律分析: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想要变更子女的姓名通常是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有抚养权的母方处于对子女父方的怨恨,要改变子女的姓。古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非常看重传接代,有的女方希望通过改变子女的姓(通常为男孩),以达到让对方绝后的心理满足。
    二是,由于种种原因,一方认为子女的名字需要改变,只改变名字而不改变姓。三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想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的姓氏。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得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公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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