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签署劳动合同书被经济性裁员,该得到经济补偿金還是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30 00:4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经济补偿金是您的单位对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会给予您经济补偿;或者是您与您单位经过协商给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合理理由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谢谢。
  • 一般可以要求补偿金的,要么是单位违法解除赔偿金,要么是协商解除或者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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