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有两个小孩,一个九岁,一个一岁半,两个小孩都跟我,我每个月能拿到多少抚养费,还有我现在又怀孕了,我想离婚前做,能拿到补偿吗

离婚
2021-03-29 23:0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打算进行离婚诉讼?法院不会一定把孩子判给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就这个问题本身而言,答案是,不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等。
  •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费没有具体的数额,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决定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