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家的房子拆迁了,户主是我奶奶的名字,但是房子是我家盖的,地基也是我家买的,都是我家掏钱买的,我奶奶还留有遗书,我奶奶还没去世!赔偿款也拿到了,现在我父亲兄弟姐妹找我奶奶跟我家分钱!我们不愿意给!如果起诉我们的话!败诉法院判决我们给钱,不给的话,后果是什么?我还有我奶奶盖手印委托书!

2018-12-30 09:3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拆迁后,被拆迁的土地原户主去世,则可以由继承人依法对拆迁补偿款进行继承。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通常情况下,如果有遗嘱的则可以依照遗嘱中的约定进行,没有遗嘱的则可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
  • 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收到对方起诉到法院的传票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根据对方起诉 的事实和理由来确定如何应对:
      
    1、如果对方的主张在以前法院的判决中已经被法院处理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你可以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2、如果是对方根据新的理由,提出了新的主张的,则应应该从对方的理由和主张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答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另外,对方另行起诉的行为,并不影响已决案件的执行,你可以继续要求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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