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河南人。在苏州可以离婚吗?河南登记结婚。现在在苏州。

离婚
2021-03-29 21:4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双方在外地,可以选择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手续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但若有的夫妻常年在外地生活工作,双方感情不和想要直接在当地离婚的话,也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