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从2015年的四月份去法院起诉女方离婚的,女方一直不同意离婚,我又按程序又上诉,在2016年二月第二次上诉,女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本人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和首饰,女方已自己生病为理由不想退还,法院没有判离婚,在2017年2月第三次上诉,法院已经受理,在家里一直等通知开庭的日子,谁知道等到的却是让去法院调解,我是一直抱着坚定的心念要离婚,如果我不同意调解,法院会判离婚?还会另选日期开庭审判?还是继续坐调解的工作。我该如何选择?

离婚
2018-12-30 09:3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原则上应该对夫妻共同财产权一并在判决中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存在该财产的权属有争议、或第三人可能对该财产享有权利等特殊情况的,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也可以不对该财产作出处理。
    对于法院未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另行协商处理,也可以另行通过法院诉讼来要求分割。
  • 到底是调解书还是判决书,如是调解书的,如是调解离婚的,则可另案起诉要求分共同财产。如是调解和好的,则应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并分财产。如是判决书,则看是判离还是判不离,如判不离的,则可上诉,或等判决生效后另案起诉。
    如判离的,则可上诉或另案起诉分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