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商离婚一年,当时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现在可以上诉要求抚养费吗?孩子一岁,他会夺走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3-29 18:5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是享有的权利之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该司法解释还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可以要求,但是要看对方是否配合愿意,以及对方的经济实力能不能一次性支付。法律不规定强制性一次性法律规定的是按月承担。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出现超过协议或原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时,子女仍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 未离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