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a,对不起,我和男人结婚三个月了,现在因为各种矛盾不能一起生活,怀孕三个多月了,离婚的男人要求还彩礼,向法院起诉离婚,我需要还彩礼吗?

离婚
2021-03-29 18: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如双方自愿离婚的,即使怀孕,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钱是否退需要看是否符合彩礼钱退还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