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2020年三十一单身是不是能够去福利院或儿童福利院收养一个小孩

收养
2021-03-29 17:3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想收养一个孩子,首先收养人应当具备《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找到合适的被收养人后,然后按以下程序办理收养手续: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提供相应的材料;
    3、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 法律对于收养孩子并没有区分收养人是不是单身,因此,不管你是不是单身,收养孩子的程序都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单身人士收养孩子时需要按照下述程序办理:
    1、达成收养意见。
    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
    2、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当事人自愿订立收养协议之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3、办理收养公证。
    公证不是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
    4、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