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要求辞职提早一个月问好,我临时性离职,随后企业不发工资,这归属于合理合法的吗?我一个半月的薪水没发,由于我十月份工作好好地的十一月昨日一今日没工作儿,随后给主管说按旷职不发工资,我十月份的薪水要11月份儿到了,那几日不发工资也行。可是他立即帮我说。十月份儿11月份儿也不帮我。

2021-03-29 16:2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不发工资的,离职的可以试试找对方协商拿工资,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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