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收了客户的快递。我失去了一些东西。是我的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3-29 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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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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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您只要有快递员的联系方式或者通过网上的快递信息查找快递员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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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证明你收货并发出时是完整的就可以了,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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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