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我弟弟买了份意外险,现在他死了。

2021-03-29 13:15: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发生医疗意外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侵权责任法》中,需要结合具体诊疗情况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 意外保险的基本理赔范围: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
    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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