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不需要男性的抚养费,现在我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男性支付抚养费,男性反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支持吗?

离婚
2021-03-29 09:5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
    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抚养费变更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 从实践看,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