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6月被醉酒驾驶车撞跑后,被第二辆车撞跑,当场死亡,女性56岁,应赔偿多少,具体赔偿内容是什么?

2021-03-29 08:5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肇事逃逸的责任: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逃匿的,承担事故的的全部责任。
    (二) 事故导致一死二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酒驾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死亡赔偿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但是如果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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