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男人吃喝玩乐借高利贷,我们商议离婚,离婚后男人失踪,一直联系不上,孩子的抚养费从未支付过,我怎么改变孩子的名字?

离婚
2021-03-28 23:44: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给付方式包括: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