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农村购买了别人家的宅基地房屋到目前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过了几次 手 的房子) 现在想办理房产证以前的房主不给过户,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办理房产证?

2018-12-29 22:0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  
    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发证  
    二、农村房产证过户程序及费用  由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分配下来的。因此,农村房屋过户不需要像城市房屋过户一样缴纳各种土地税费。所以,农村房屋过户的费用也是极低的,只需工本费即可。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乡或镇的国土所。
  • 关于房屋产权过户,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至产权登记部门,上交办理产权证的相关资料:  商品房:个人身份证、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证明书刊号、商品房购销合同书(或预售合同书)、房屋分户平面图、缴款发票、交易监证文书。  拆迁安置房:个人身份证、房屋登记表、房屋拆迁证明书、房屋拆迁产权交换证明书或购房证明书、原房屋产权注销证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结算单、房屋分户平面图、缴款发票。  单位新建房: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码证明或营业执照、房屋登记申请表、建设项目批文、征地批文或用地许可证、征地红线图、建设许可证、建筑红线图、建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竣工平面图、房屋总平面图、房屋分层平面图、竣工验收报告)。  个人新建房屋:个人身份证、房屋登记申请装、建筑许可证、建筑红线图、建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2)申请人上交资料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开出收件收具,注明领证日期,领证日期一般距交件日期10天到3个月。  
    (3)产权登记部门将对所收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人所交资料不全等特殊情况,会按房屋登记申请表所上所用申请人电话通知申请人,并顺廷办证时间。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二、房屋产权过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应注意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  
    (二)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  
    (三)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和转接的手续。
  • 二手房过户所要缴纳的费用:
    交易税费共涵盖8个税种,主要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
    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
    1.5%和1%。
    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
    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
    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
    2、营业税:税率为
    5.5%。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3、印花税
    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承担。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 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房。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如果是非本村村民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都不能购买。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愿,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不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
    如果担心卖房人以后反悔的话,可以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将宅基地使用证上面的名称使用权人变更成买房人。
    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就可以办过户了。实践中一般是在宅基地使用证上进行变更,然后由相关部门盖章。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老夏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
    宅基地本身就有一种社会福利性在里面,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的住房,如果说你卖了,那可能是你觉得不需要这个住房了,再申请的话就不批准了。
    农村宅基地原则上“一户一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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