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工作了几天,工厂让我签合同。合同上说三个月后不能辞职。我已经工作一个月了。我想辞职。我可以辞职吗?辞职能拿全薪吗?他有扣工资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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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工被扣工资,只有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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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应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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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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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