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期间可以探视吗?拘留多长时间?拘留期满能让人回家吗?

刑事辩护
2021-03-28 18: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最长几天的回答如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 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 所以就是37天
  • 对于多久后可以探视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被采取拘留措施后就可在工作日申请探视。《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52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拘留期间可以被会见。根据《拘留所条例》,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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