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异时易自身沒有经济来源,两个孩子的孩子抚养权规男性全部,如今是我经济来源了,要想回小孩的孩子抚养权行吗?

2021-03-28 17:0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一般来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对于严重疾病、伤残,这两种情形只能从一般生活常理上理解,疾病或伤残对其抚养子女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包括生活上的照顾、陪伴、经济收入下降等因素。
    请求变更的一方需要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法院对具体的影响因素进行认定和判断。
  • 假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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