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先孕,女方怀孕,男方不想要孩子。需要支付法律责任吗?

2021-03-28 16:4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所有,因此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有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你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 你好,妇女有生育选择权和生育决定权,对于腹中的胎儿,女方有权决定是否打掉,无须负法律责任,也不需要征得丈夫或者家人同意。
  • 您好,不要小孩无需付法律责任,但是孩子比较大了,建议考虑清楚;如果双方一直没有结婚,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但会考虑到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长短,酌情判定返还全部还是部分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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