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夜总会的上半部分,工资的支付时间是每月15日支付上个月的工资,但是3月7日和11日、12日缺勤了3天。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拖欠了一月份半个月的工资。现在公司说我无缘无故缺勤三天是自动退休没有工作结算。这个合理吗?能给我一月和二月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15:5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离职,那么单位是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拒绝结清那么员工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0.9天和
    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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