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酒店工作了8天,因为家里有事必须辞职,上司不领工资该怎么办,我也没有签约。我可以回劳动局吗?

2021-03-28 15:4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不主动辞职,单位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提前一个月告知可离职,不发工资可申请仲裁。
  • 您好!按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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