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有婚外情,和小三同居生了两个孩子。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和子女监护权。

离婚
2021-03-28 14:19: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平均分割。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