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
1、2002年7月参加工作,截至今年8月,累计工龄10年(单位工龄5年以下);
2、我于2012年1月起每月请1-2天病假,截至2012年8月,累计休假11.5天。
3、鉴于第1点,如果我于11月份开始休病假,是否可以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还是会受到8月份以前的影响,只能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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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休病假是算工龄的。如遇到不合理的对待,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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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病假,是需要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证明员工需要休息才能请的。
2、病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支付,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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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时仍然工作的,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立法思想,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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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提交用单位指定医疗机构(急诊近)执业医师具病假条按用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执业医师》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关医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调查并按照规定及填写医文书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文书及关资料
医师具与自执业范围关或者与执业类别相符医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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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