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01完婚如今感情不和想离婚,房屋是婚前修的,如今离异我可以分获得一点房屋吗,早已分居两年多了,万一他不同意离婚调解如何?

离婚
2021-03-28 09:3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想离婚,就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双方永远属于合法夫妻。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同时,关于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不管是否分居两年,离婚都只有两种形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误以为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其实这是对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的错误的理解。
  • 分居两年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