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七年了。他没有支付抚养费。离婚是法院判决的。向法院索取抚养费是因为法院找不到他,所以我也找不到他。从那以后,我一直拖延到现在的7年间。我可以起诉他付钱吗?他没有固定工作。我只知道他有套房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强制执行这7年的抚养费会回来吗?

离婚
2021-03-28 09:2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抚养费是协议规定的,首先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来履行。经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旧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本人才可以到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抚养费是法院判决确定的,可以先到原审法官处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后直接凭借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到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对方不按时、足额地履行,这时要以孩子名义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如果还不履行,这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申请执行的只能是已经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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