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没有和使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在那家公司工作已经10周年了,那家公司提出解雇的话,能给我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08:5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据此你可依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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