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你好,和前夫离婚两年了,孩子五岁了,离婚时协商不负担生活费,孩子突然生病,对方以孩子的名义起诉,需要我负担抚养费,但我的收入不到3000/月,实际上每月的工资是2000元左右,离婚后没有工作

离婚
2021-03-28 06:5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按照实际情况,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 您好,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