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经营不善,业务转型,我被裁,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协商补偿,但由于公司资金困难,协商的补偿需要10个月内才能拿清,如果这10个月公司破产了,没法支付我工资和补偿的话,我是不是只能认灾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9 15:4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 只要公司没有倒闭并且宣布破产,有没有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有两种选择方式,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支付工资,对方没有及时支付的,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加付赔偿金。
    其二,您可以就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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