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外地结婚,我和丈夫分居了将近半年。离婚的他拒绝了。我们没有孩子也没有财产。我该怎么办?我方法院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1-03-28 06:0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办理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必须要向法院起诉,并提供双方已分居的证据材料。
  • 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原告只需要携带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