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妻子离婚之后小孩归我养育,离婚协议书他无需出赡养费,一年前他把小孩接过后说小孩不愿意与我一起生活,我询问过小孩的建议后愿意了,随后他规定我将小孩抚养权变更给他们,为了宝宝我也给他们申请办理了,如今她再嫁的那一个家中要占地面积他要把孩子改姓我反对他便说我不会出赡养费就不许我见小孩。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21-03-27 18:5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8年婚姻法《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如果真的要改,有以下步骤: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
  • 变更抚养权时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要看具体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