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下车时,车门半开,被电动车撞了。乘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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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申请:
1、和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的事实经过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身体受到损害的事实,包括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4、你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出的交通事故的证明你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你认定,你自己在交通事故发生身体受到损害一年内,拿着以上材料,去劳动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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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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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撞了人的,要负主要责任。具体事故责任认定要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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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