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劳动合同书,合同规定实习期内离职提早三天申请办理,辞职申请表规定主管签名,主管说总办汇报工作表明年以前不给员工离职但文书还弄好,不给签名。我都能离职吗?能取得薪水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7 16:2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即可。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日通知。
  •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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