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结婚四年,有个两岁半的女儿,现在夫妻感情不合,打算离婚,我们双方都想要孩子,如果我起诉,孩子能由谁来判断呢?

离婚
2021-03-27 13:2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1、如果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2、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3、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离婚时婚后财产应平分。
    孩子抚养不能协商的,法院一般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 1、不能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3、离婚时婚后财产应平分。
    4、孩子抚养不能协商的,法院一般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