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婚姻期间,妻子遇到什么事,比如坏人,丈夫有义务帮妻子处理吗?2.妻子收入太低,可以用丈夫的钱买个人生活用品吗?有使用权吗?还是只能在对方对你有友情的情况下才能使用?3.婆媳关系不合,丈夫不管什么原因都是面对婆婆。

2021-03-27 11:19: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 如果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男方抚养小男孩,女方抚养小女孩,因为同性抚养起来比较方便特别是小姑娘。没有结婚证是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抚养权协商不了可以就抚养权起诉法院
  • 您好,婚姻法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如果妻子属于需要扶养的情况,就可以要求丈夫支付相应的扶养费。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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