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妈在一家餐馆工作中,沒有干够一个月,并且沒有劳动合同书,因没地区住,因此明确提出了离职,可是餐馆的老总却不许走,以不发工资为由,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7 10: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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