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骑电瓶车,我被车撞了。我们有什么责任吗?

2021-03-27 08:1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员工下班途中被小轿车撞伤,如果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且在事故中被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下班路上被小轿车撞伤,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员工都有权按照人身伤害侵权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规定向轿车方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轿车方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 1、民事责任:因为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为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会进行警告。
    3、刑事责任:因为违反了刑事法律而应承担的责任,可能会判处自由刑和财产刑。
  • 发生车祸,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
    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
    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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