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小时候父亲去世了,母亲又找了一个人,几年前离婚了,小时候和我无关,上学了,诊察没给我钱,前几天他起诉我,要求赡养费,我该怎么办,开庭我装作不知道,可以不去吗?

离婚
2021-03-27 07:4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不给赡养费的可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1、父母与子女尽量协商处理,保持家庭和睦;
    2、协商不好,这个时候就可以找社区或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3、如果调解还不可以的话,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官根据事实,依照法律作出判决。
  •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确定子女应支付的赡养费数额时,会参考被赡养人的年龄及身体状况,基本生活、医疗需要,被赡养人自己的收入,各子女的收入与负担能力等相关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