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一家时装店卖服装一家一年多了,老总沒有跟大家签劳动合同书,不买一切商业保险,都没有节假日,一个月只歇息2天,如今我离职了,老总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7 0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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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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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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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工资及加班工资等 ,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正常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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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