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用人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的金额而裁员,但是用人单位不支付结算款,只给50%。我该怎么办?

2021-03-27 06:3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或不想调解,你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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